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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双方私下“跳单”,法官组织介入。两人支付中介费27000元。

2025-10-13 11:04


楚天都市报集木讯(记者 袁朝义 蒋琪 冯雅丽信)公司调解员精心匹配房源,促成合同签订。没想到,买卖双方超越了中介,完成了私下交易,意在阻止中介费。这起典型的“跳单”事件最终闹上了法庭。近日,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介入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,给党上了一堂“争当聪明”的课。 2024年1月,孟某因要买房找到了蕲春县的房屋中介公司,郭某因要卖房也找到了该公司。调解员帮助孟某的房子与郭某的房子进行匹配,最终促成孟某与郭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。合同明确规定,如果买卖双方超过调解员完成交易,则必须向调解员支付3%的违约金的房价。但合同签订后,孟某、郭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,以防止收取中介费。中介公司多次向二人打电话联系不上,并向蕲春县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二人共同支付中介费及液伤共计4万元。法院受理案件后,法官积极调解,并向被告解释“跳单”行为违反了合同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,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最终,原告与被告达成协商,卖方郭某支付中介费15000元,买方孟某支付中介费12000元。主审法官认为,“跳单”行为破坏了调解员的服务价值,破坏了市场信任的基础,还要应对审判和财务支付的风险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调解公司按照合同履行提供适当住房和便利签订合同的义务,并有权领取工资。如果购房者或卖家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后仍选择“跳单”,就会产生合同违约,必须依法支付中介费和违约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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